1.內資企業轉為外資企業的條件如下:
(1)企業經營的項目符合外商投資準入領域的規定;
(2)保留的中國投資者為企業法人且保留的中國投資者為自然人的,其對原內資企業的投資應達到1年以上;
(3)外資金額達到企業註冊資本的25%以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六條
公司登記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2.國內公司轉型為外資企業的操作流程是怎樣的?
國內公司轉變為外商投資企業的操作流程如下:
1.股東會或主辦單位同意轉股或增資轉為外商投資企業的決議;
2.簽訂合資、合作或獨資意向書;
3.名稱變更的預先核準和註冊。名稱不變的,不需要進行名稱預註冊;
4、項目建議書審批;
5、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
6.合同章程及董事會批準;
7.取得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8.外商投資企業登記;
9.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