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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職位國考如何安排?

報考證監會財務崗位、會計崗位、法律崗位、計算機崗位的人員,先參加專業科目筆試,再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其專業科目筆試成績與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壹並公布。筆試成績分別按照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專業科目筆試成績的25%、25%、50%的比例合成。考點設在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自治區首府,其他城市不設考點。網上報名請選擇合適的筆試考點。

筆試包括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在考試內容上體現分類分級的原則。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試與應用。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為客觀測試,申論為主觀測試,滿分100。公共* * *科目筆試試卷分為三類,分別適用於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綜合管理崗位、市(地)級及以下直屬機構綜合管理崗位和行政執法崗位。所有考生均需參加公共科目筆試。

筆試結束後,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將確定各職位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並向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職位、基層職位和特殊專業職位適當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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