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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大學實行的“晉升或離職”是壹種怎樣的體驗?

國內高校實行的“晉升或離職”是指與高校簽訂聘任合同的教師,如果在考核期內(壹般為6年)沒有完成合同任務,就不能留在高校繼續從事科研或教學工作。

這個制度是從美國引進的,為了避免壹個人有了穩定的工作後,出現“得過且過”的現象,沒有上進心和奮鬥激情。高校“留而不升”制度違法,不符合合同法、勞動法、教師法等法律;同時,制度不公平,只針對新入職的青年教師,不針對其他教師,包括黨、團、行政人員。

對“非升即走”制度的評價;

大學改革中“非升即走”的制度受到質疑,並不意味著這壹制度是失敗的,只說明制度設計不完善。有人可能會說,這種制度是為了提高大學排名,是功利的。但是,如果壹所大學不註重自己的排名和學術水平,怎麽能算是壹所好大學呢?

教育管理具有教育管理的特性,我們不能通過寫公開信、留信,或者叫囂公開批評來改變已經被證明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推進大學改革需要壹貫性,不應該半途而廢。關鍵是向大眾普及教育管理常識,不應該被狹隘自以為是的所謂“公平”所挾持。妳要知道,公平,有小公平和大公平。

以上內容是指:

人民網-大學教師“不升職就走”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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