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如何厘清“職稱”與“職業資格”的關系

如何厘清“職稱”與“職業資格”的關系

職稱要回歸其本質屬性——專業技術能力。需要明確的是,職位不同於職業資格,職位是單位屬性,職業資格是社會屬性。該職位與崗位管理相關。比如,目前事業單位實行13級專業技術人員崗位管理,崗位等級對應相應職稱。比如1-4級對應正高,5-7級對應次高。2006年,原人事部發布《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試行辦法》,規定:“事業單位根據崗位設置的政策規定和核定的崗位總量、結構比例、最高等級,在本單位自主設置具體崗位。”組織改革也給了雇主更大的自主權。用多少人,給什麽樣的崗位,什麽樣的待遇,都是單位內部管理的事情,需要在分類管理的基礎上逐步進行。

從職業發展來看,職業資格制度是基礎,職稱制度要與之相銜接,完善職稱序列。在分類管理的基礎上,改進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方式,完善監管,促進公平公正,讓用戶有更多的用人自主權,給專業技術人員更大的發展空間,實現崗位匹配。

  • 上一篇:國家法律規定電動車限速。
  • 下一篇:韓國留學擔保政策及要求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