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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股轉讓意味著什麽?

法律解析:股權轉讓重組是指國有股轉讓,國有股受讓方必須是國有獨資公司。其實質是企業控制權的轉移和管理層的重組。目的是利用優勢公司的管理經驗,調整和理順國有資本運營體制,盤活陷入困境的上市公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壹百四十條無記名股票的轉讓,自股東向受讓人交付股份後立即生效。

第壹百四十壹條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壹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票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壹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其持有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股份總數的25%;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壹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六個月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轉讓所持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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