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債是壹種特殊形式的債務,與壹般債權債務關系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1.根據法律關系的主體,國債的債權人可以是國內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某個國家或地區的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而債務人只能是國家。
2.從法律關系的性質來看,國債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和消滅大多體現了國家的單方意誌。國債法律關系雖然與其他金融法律關系是平等的,但與壹般債權債務關系相比,也體現了壹定的從屬性和國家政策,這在國債法律關系中表現得更為明顯。
3.從法律關系的實現來看,國債是信用等級最高、安全性最好的債權債務關系。國債由國家信用和國家財力擔保,壹般不需要其他特別擔保,債權債務關系容易實現。壹般來說,國債到期時國家財政會全額還本付息,所以風險很小甚至沒有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