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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釣魚執法戴1.4萬手表。公職人員哪來這麽多錢?

最近,關於哈爾濱?釣魚執法?事件的頻繁熱搜,執法人員佩戴1.4萬的手表,也引起了公眾的極度好奇,似乎挑動了大家敏感的神經。根據最新的官方公報?釣魚執法?其中壹個客戶是信貸員,他已經被解雇了。另外兩名執法隊員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調離執法崗位。14萬手表的問題還在調查中。

輿論發酵以來,公眾關註的焦點從?釣魚執法?轉移到?1.4萬手表?其實大家都很好奇。那麽,公職人員能有這麽多錢嗎?

關於這個問題,因為官方還在調查,所以這裏無法給出結論。但我不認為公職人員是苦行僧。他們家裏就不能有錢嗎?這個執法人員的錢的來源無非是兩個方面,壹個是合法收入,壹個是非法收入,但是我們想要的答案可能不是第壹個。

先說法律部分。遺產,正常投資,家庭收入,工資收入都是合法的。公務員雖然不會做生意,但是工資不低,在當地應該是中等水平以上。而且我們都知道公職人員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很高,房地產這幾年發展很快。他完全可以炒房。就算是正常的工資收入,壹年存個幾萬塊也不是什麽大問題。兩年內不能買表嗎??

另外,假設這塊表或者錢是非法的,無非就是權力尋租或者秘密交易。只能說,壹個公職人員可以通過很多途徑拿到這麽多錢。

其實我知道大家關心的不是他的合法收入,但這些都要靠官方調查,偷偷摸摸的推測也沒意思。但是,即使這名執法隊員的手表來自正常途徑,他戴這麽貴的手表上班也不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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