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我以為有這麽壹個案子會讓這些人起到警示作用,卻不曾想同樣的案子在65438年6月9日發生在黑龍江哈爾濱。壹名男子在支付藥費時悄悄更改了藥店的收據代碼。這家店的工作人員接了電話,發現顧客付款過程中沒有賬戶,於是調取監控了解情況。好在店員也很聰明,及時發現了支付碼被更改,沒有造成大的損失。
那麽對於這樣的行為,屬於盜竊還是詐騙呢?
按照詐騙的定義,這樣的事情離這種行為還很遠。另壹方面是盜竊,那麽就有這個說法,因為盜竊二維碼的行為本身就屬於壹種盜竊。如果在這個犯罪過程中,藥房的數量達到壹定數量,就可以定性為盜竊罪,依法按照盜竊罪對該男子進行量刑。但店老板說,他沒有選擇報警,因為他這次只損失了100元。其實就算只損失了100元,店主也應該報警,警察會給改收據碼的人相應的治安管理處罰,讓他永遠記住這個教訓。
這樣的案例也告訴我們壹個道理。平時要經常查看店裏的二維碼,避免自己改二維碼。只要我們每天查看二維碼,這種情況自然不會發生。同時,我們可以把店裏收錢的聲音調到最大,但是收不到錢的時候,我們可以及時聯系付款人,這樣可以最快的找出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