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遷,也叫動遷安置房,原本不在房地產行業正規的房地產政策範圍內,最初是在中國產生的。搬遷的前提是妳對現在要拆遷的房產有壹定的產權,比如在村鎮集體分配的土地上自建的房產,業主擁有房屋所有權。壹般國企早年分配的住房都是靠自己的政策,這個範圍的房產管理比較混亂。
什麽在動?
回遷是土地征收時開發商以補償的形式回遷給拆遷戶的房子。壹般來說,這種房子比較便宜。回遷房的產權只能以國有土地使用證上的土地性質來確定。如果是住宅,產權期限為70年;土地為綜合用地,產權期限為50年;土地性質為商業,產權期限為40年。
即使有的人已經搬了有房產證的房子,壹般房產證的辦理速度也會很慢,業主很長時間只有搬遷協議。這意味著,即使妳用錢買了房,房子也不能過戶到妳名下,沒過戶的房子在妳手裏也不放心。
另外,動遷協議只是業主與開發商之間的私人商業協議,這個協議並沒有得到房管局的認可。如果購房者和業主在沒有取得房屋產權的情況下進行交易,那就是私下交易,是違法的。
既然搬家是壹種國家福利補貼政策,那麽對於原戶主肯定會有壹些優惠。如果妳拿著這個房產證去房管局改名字,即使拿著購房合同,也很有可能不讓妳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