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說:我同學的足球丟了。我和其他同學找了半天,終於在壹個小坡下找到了。但是我想捉弄他,所以我把足球和其他孩子藏了起來。結果我們回去找的時候,足球不見了,找了半天也找不到。
可能是別人拿走了。我不知道現在該怎麽辦。
看著孩子壹臉不安的樣子,母親很照顧。
媽媽:要不要我給妳壹些法律建議供妳參考?
孩子:那妳先說點什麽,我聽著。
媽媽:丟的球是同學的失物嗎?
孩子:是的。
媽媽:妳有義務保管好妳撿到的失物嗎?
孩子:嗯。
媽媽:妳拿到了別人的失物,可惜是因為妳的疏忽而丟失的。是自己的錯嗎?
孩子:是的。
媽媽:妳會考慮賠錢還是輸給別人壹個球?
孩子嘟囔著:他的足球都磨破了,怎麽也灌不進氣。丟個新的不虧嗎?
媽媽:如果他的足球再壞了,那就是他的財產了。妳找到了足球,又把它弄丟了,是嗎?
孩子:是的。我可以把我的足球給他嗎?
媽媽:還有什麽問題嗎?
孩子很內疚:我怕他生氣,找我麻煩。
媽媽:別害怕。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麽就行了。跟他解釋,要真誠。
孩子:我知道該怎麽做。謝謝妳,媽媽。
法律最基本的功能是調解糾紛。孩子還小,還沒出事。當他恐懼時,他需要的是建議和指導。可能孩子不明白規則在講什麽,但是在正確的引導下他是可以解決問題的。這種方式比指責和說教要好得多。既能普法,又能教會孩子道理,教會孩子如何處理那些看似棘手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