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校園被暴力攻擊,家長應該如下:
(1)在校園暴力不危害孩子人身安全的情況下,家長可以聯合學校處理校園暴力,要求學校找到實施校園暴力的學生家長,通過家長遏制校園暴力;
(2)校園暴力嚴重時,家長可以報警處理。家長可以與實施校園暴力的家長協商賠償對孩子的人身傷害。如果協商不成,他們可以通過學校調解賠償。調解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六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履行下列監護職責:
(壹)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護;
(二)關註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和情感需求;
(三)教育引導未成年人遵紀守法、勤儉節約,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四)對未成年人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其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五)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保障適齡未成年人依法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
(六)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娛樂和體育鍛煉的時間,引導未成年人開展有益於身心健康的活動;
(七)妥善管理和保護未成年人的財產;
(八)依法代理未成年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九)預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進行合理的管教;
(十)其他應當履行的監護職責。
2.被校園欺負可以報警嗎?
被校園欺負可以報警。如果遇到嚴重的校園欺淩問題,可以先報警,但最好先告訴老師和家長,學校處理不了再報警。有證據證明,當遇到校園欺淩時,當事人可以去找警察維權,但如果要這麽做,就必須通過相關法律手段去爭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