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條例》第二十壹條學生轉學的,經兩校同意,轉學學校應當向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確認轉學理由正當,可以辦理轉學手續;跨省轉學者由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轉入轉出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認轉學條件後辦理轉學手續。需要轉戶口的,由轉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將相關證件復印件送學校所在地公安部門。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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