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碩士是法科學生,不能考!即13不允許報考法律碩士的法學專業有: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和社會保障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法、知識產權法、刑法。
法學碩士學位研究生教育的設立和1995、96年第壹批招生,以及2000年的聯考,隨著我國法治建設的發展,加快了與國際法學教育的接軌,滿足了社會對高級法律人才的需求。
法律碩士和法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都參加全國統考,但專業課法律碩士是全國聯考(統壹命題,統壹閱卷),法律碩士是有條件的高校單獨命題。
法學碩士入學考試科目為:政治理論(文科)、外語使用類全國統考試卷、刑法、民法和綜合類全國統考試卷(包括法學基礎理論、憲法學和中國法制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