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坐在地上大聲呼救。她還熟練地拿出了廣場舞的扇子。她想煽動什麽?
兒子自己在警察面前熟練地倒在了地上。我猜如果沒有視頻,就要靠警察把他推倒了吧?
還沒到入住時間,可以要求入住別人的大堂。但是人們也有不同意的權利。不同意卻不肯走,就是“賴”。酒店打電話報警,拒絕離開,但要求警察執行卻很“棘手”。警察執法,哭哭啼啼,坐在地上打滾,就是典型的“潑濺”。事後誇大其詞,把公園說成墓地,拿綁架人的個人感情說事,屬於“偷奸耍滑”!
很多人在憤怒罵“外國人”的時候,有沒有想過瑞典的法律?警察有權力強行入住別人酒店的大堂嗎?別忘了,這是人家的私人領地!
如果這件事發生在中國,這兩朵奇葩大概早就被抓起來了:造謠中傷,妨礙執行公務,什麽理由都可以抓人。別忘了前幾天網絡名人打孕婦事件。網絡名人母親因妨礙執行公務被抓!
靠耍小聰明就能騙過所有人的日子已經過去了。對不起,我對這樣的家庭沒有同情。從來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