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萬寧市結案1走私泔水餵豬案,兩名男子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
經查,熊、李某雄系萬寧市萬城鎮樊勇村養豬戶。長期以來,他們壹直致力於收集和運輸北京師範大學萬寧附屬中學食堂的泔水餵豬。萬寧市下發《關於做好非洲豬瘟防控工作的通知》後,熊某、李某雄仍在北師大萬寧附屬中學食堂私自收運泔水到其經營的養豬場養豬。執法人員於5月9日中午12將熊、李某雄抓獲,其對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之規定,熊、李某雄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
截至5月10,萬寧市共查處走私泔水餵豬違法行為9起,罰款***106050元。其中,2家餐飲企業被罰款,分別是中建八局食堂和萬寧永吉商砼有限公司食堂,2家食堂被立案查處,罰款5萬元。違規使用泔水餵豬的8戶(戶)被罰款。對違法行為人朱某良、黃某柱、蘇某軍、朱某成、葉某標各罰款1,010元,對朱某罰款1,000元,熊、李某雄處以行政拘留5日。
分析檢測表明,泔水中不僅含有垃圾等異物,還含有傳染性細菌、病毒、寄生蟲(蟲卵)等致病微生物,極易引起豬甚至多種人畜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