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代表韓非子倡導的“依法治國”思想,成為秦始皇統壹六國、獨占中原的壹個關鍵點。自秦國以來,實行的是唯壹的君主制度,後來逐漸演變為民主的社會制度,建立了中央集權制度。
他認為提倡仁義是空談,他的“法治”是反儒家的。君主要用手段來統壹自己的權利和壹切權利,他要制定法律來治理國家。但由於其重刑輕罪的思想,秦始皇後來在政治上非常重視和重用韓非子的思想,促進了韓非子政治政策的實施。
可惜的是,韓非子被重用後,也受到了同門弟子李斯的嫉妒,李斯和韓非子壹起開始了他的事業,於是他密謀毒死韓非子。
但不得不說,韓非子的“法治”也成就了我們現在的中國,法家成為了法律的本源。它在壹定程度上治理了國家權力、人口和環境的關系,但同時他也認為,壹個追求利益的社會是沒有道德的。2000年的法治社會也和我們現在追求的法治有很大不同。在新制定的法律下還不是很成熟,很難做到人人平等,雖然據說
所以韓非子的想法有利有弊!法律成為當時統治國家的重要工具,但秦國雖然因為統壹六國而強盛,但也因為暴政而走向改朝換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