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開辦不涉及前置審批事項,意味著在辦理營業執照前,其余審批事項無需辦理。工商登記審批程序分為前置階段和後置階段。後置審批是指對應當前置審批的商事登記進行審查。為了提高商事登記的效率,促進商事活動的快速發展,代表了前置審批制度改革的方向。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申請市場主體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申請書;(二)申請人的資格文件和自然人的身份證明;(三)住所或者主要經營場所的有關文件;(四)公司、非法人企業法人、農民專業合作社(聯盟)章程或者合夥協議;(五)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市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規定提交的其他材料。國務院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市場主體類型,制定登記材料清單和文書格式樣本,並通過政府網站和登記機關服務窗口向社會公開。登記機關可以通過政府信息共享平臺獲取與市場主體登記相關的信息,不得要求申請人重復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