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政府花了兩億多元監督趙鬥春。為了24小時監控趙鬥春的行蹤,韓國政府花費了大量的金錢和精力。光是請人看著他壹個月就要好幾萬人民幣,更不用說每天在他家附近巡邏維持治安的警察的工資了。韓國政府的行為招致了很多人的不滿。很多人說,沒必要為這種人浪費那麽多錢。有些極端的人甚至認為趙鬥春應該被終身監禁,但這種說法顯然沒有表現出來。根據當時的法律,法院已經對趙鬥春從重處罰。在尊重法律的前提下,任何人都沒有資格再把趙鬥春抓進監獄。而且,現在趙鬥春也很老實,基本不出家門。
趙鬥春也可以領養老金。除了被警方保護,趙鬥春甚至每個月還能拿到幾千人民幣的退休金,保證基本生活。和24小時監督壹樣,很多人對趙鬥春能拿到養老金不滿意,但從另壹個角度(不是從聖母的角度)看,每個人都可以選擇糾正他的錯誤。趙鬥春沒有再犯罪,我覺得他還有活下去的權利。不管他有沒有悔改,至少他不再是社會的定時炸彈。
妳覺得趙鬥春是應該再抓壹次,還是就看著他,讓他老實待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