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現行會計準則體系由會計法律法規和會計職業道德構成。其中,會計法規包括:
1.會計法律規範:包括會計法、註冊會計師法等單行法和其他與會計相關的經濟法,如公司法、證券法、比爾·勞、預算法、審計法、企業所得稅法等。
2.會計準則:包括企業會計準則、九項具體會計準則和正在試行的事業單位會計準則。
3.財務通則的規範:目前只有企業財務通則。
4.會計制度規範:包括13企業行業制度、股份公司會計制度、外商投資企業會計制度和個體工商戶會計制度、財政總預算會計制度、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和事業單位通用會計制度。
5.財務制度規範:包括企業十大行業財務制度、預算機構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
6.會計法規補充規定:包括會計工作管理制度、會計工作規範制度、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制度、會計處理補充規定等。
7.會計職業道德:包括會計從業人員職業道德和註冊會計師職業道德。
財政部制定的會計規章制度。會計部門規章的主要內容:會計制度根據會計科目的不同分為企業會計制度和非企業會計制度。會計制度規範企業的會計工作。《非企業會計制度》規範了非企業單位的會計工作。會計準則是以會計法為基礎的會計規範,是會計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規則和準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