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需要申請法律援助的,可以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提交本人符合法律援助情形的證明文件。因經濟困難需要代理的下列事項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1)依法請求國家賠償;(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請求支付撫恤金、救濟金的;(四)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公民申請法律援助應當提交下列文件和證明材料:1。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代理證明;2.經濟困難證明;3.申請法律援助事項相關的案件材料,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並填寫申請表。
法律客觀性:
第五條直轄市、設區的市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門根據需要確定本行政區域內的法律援助機構。法律援助機構負責受理和審查法律援助申請,指派或者安排人員為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