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駕車的血液含量標準如下:
1,壹般來說,駕駛員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於等於20毫克,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於80毫克為醉酒駕駛;
2.酒駕標準是駕駛人血液酒精含量大於等於80毫克每100毫升。酒駕壹次計12分。醉駕需要負刑事責任,可處6個月以下拘役,吊銷駕駛證。
酒駕的處罰標準是:
1,首次醉酒駕駛的,暫扣機動車駕駛證6個月,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2、再次醉酒駕駛的,拘留10日,並處罰款1000元至2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3.酒後駕駛營運車輛的,6月5438+05日拘留,罰款5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對酒後駕車的法律處罰如下:
1,拘役,並處罰金;
2.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4.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操作機動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
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
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