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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清明節祭掃規定

為開展移風易俗行動,弘揚時代新風,倡導文明祭掃風尚,維護城市環境,保障城市安全有序,根據市政府統壹部署和相關法律法規,現將“安全清明、文明祭掃”相關要求通知如下:

壹是嚴禁占用城市道路、橋梁、地下通道等公共場所制售祭祀用品。

二是嚴禁在城市主次幹道、背街小巷、橋梁、居民區、周邊河流、城市周邊景區、各類公共綠地和公共場所隨意燒紙。大力倡導文明、環保、低碳、安全的現代獻花、植樹紀念逝者、網上祭奠方式,最大限度減少聚集人群,嚴格落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項措施。

三、違反上述規定,城管部門將依據《合肥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合肥市城市綠化管理條例》、《合肥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合肥市公園環境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情節嚴重或者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全市公墓、墓地要嚴格實行預約、分時、錯峰、限流管理。為了防止人紮堆,原則上每個墓不超過5人。

全市各級民政部門要做好殯儀館疫情防控工作,加密殯儀館工作人員核酸檢測頻次。引導死者親屬控制喪事規模,原則上不超過20人,落實查驗出行守則、衛生守則、佩戴口罩等防控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故意損毀人民幣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人民幣654.38+0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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