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規政策;
2.合規管理部門的組織結構和資源;
3.合規風險管理計劃;
4.合規風險識別和管理流程。
5.合規培訓和教育體系。
合規管理是指企業根據外部法律法規的要求,制定合規政策,統壹制定並不斷修改內部規範,監督內部規範執行情況,以加強內部控制,對違規行為進行預警,防範、化解和控制合規風險的壹套管理活動和機制。
合規管理的目的是建立壹種機制,使公司能夠有效識別、評估和監控合規風險,主動避免違法違規行為,從而避免法律制裁或財務和聲譽損失,防範經營風險。合規管理與業務管理、財務管理並稱為企業管理的三大支柱。合規管理實際上是內部控制的壹個重要方面,也是風險管理的壹個關鍵環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 *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條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壹百四十二條第壹款的規定確定爭議條款的含義。
以兩種以上文字訂立的合同文本,其協議具有同等效力的,各文本中使用的詞語應當具有相同的含義。如果各文本中使用的詞語和表述不壹致,應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性質、目的和誠實信用原則進行解釋。
第四百六十七條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合同,適用本部分總則的規定,可以參照本部分最相似的合同或者其他法律的規定。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外合資經營合同、中外合作經營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