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符合性審查原則

符合性審查原則

合規性審計原則如下:

1,審核合同主體。審查合同主體時,應審查合同當事人是否為經有關部門批準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審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資格證書;代委托人簽訂合同的,要審查委托人的授權證明是否具備,合同是否在授權範圍和期限內簽訂;有擔保人的,審查擔保人是否具備相應的擔保能力和資質;

2.審查合同的內容。在審查合同內容時,應重點審查合同內容是否導致合同無效,如是否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的利益;是否有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是否損害公眾利益;是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等。此外,還要特別註意違約條款的內容和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3、審查合同條款是否完整。根據合同的性質和相應法律法規的規定,認真審查合同條款,確定合同條款是否合法、完整,各條款內容是否明確、具體、可行。避免合同的遺漏和過於抽象、原則的條款,給履行帶來困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四十三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135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采取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特定形式的,應當采用特定形式。

  • 上一篇:買鞋有瑕疵怎麽賠償?
  • 下一篇:進口商品詳情頁寫了2年質保。商家能不認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