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我和同事合夥開了壹家公司,七年,出資1萬。我貢獻了60%,他貢獻了40%。經營兩年,他要求退股怎麽辦?王律師:根據合夥協議,如果對方違反合夥協議,會對妳進行賠償,盡量協商解決。趙律師:股權可以轉讓,可以買,也可以別人買他的股權。公司可以回購他們的股份。至於股權轉讓的價格,可以以評估價格為依據,協商確定。如需更專業的解答,請到首頁免費在線律師咨詢,撥打免費法律咨詢電話。相關知識-申請退股的法律情況。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退股必須符合《公司法》規定的三種法定情形。《公司法》第七十五條確認了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退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對股東大會決議投反對票的股東可以請求公司以合理的價格收購其股份: (壹)公司連續五年未向股東分配利潤,但公司連續五年盈利,並符合本法規定的分配利潤的條件;(二)公司合並、分立或轉讓其主要財產;(三)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限屆滿或者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會通過修改章程的決議使公司存續。股東與公司自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之日起六十日內未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大會決議通過之日起九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此,為了行使退股權,股東必須滿足上述三種法定情形之壹。上述三種情況在公司存續期間很難發生。除上述三種法定退股情形外,在現行法律框架下,股東退股並無相關法律依據。
上一篇:函授法學專業可以做什麽?下一篇:合作合同和合作協議有什麽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