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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後的合同是否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壹、變更後的合同是否仍具有法律效力?

1.變更後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協商壹致的,可以變更合同。變更的部分沒有超出原合同關系,原合同中雙方享有的權利和義務仍然存在。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43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強制性規定不使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二、合同變更包括哪些內容?

合同變更包括:

1.債權人變更。債權變更即債權讓與,是指主合同當事人將其債權轉讓給第三人,但其義務仍由自己承擔的情形;

2.債務人的變更。債務人的變更,又稱債務承擔,是指主合同當事人將其債務轉移給第三人,但其債權仍由其享有的情形;

3.債權人和債務人同時變更。債權人與債務人同時變更,也稱壹般債權債務轉讓,是指主合同當事人將其債權債務轉讓給第三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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