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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施工多少分貝算擾民?

法律分析:居民區建築噪聲標準在45分貝到55分貝之間。住宅室內噪聲白天不應超過55分貝,夜間應低於45分貝。相關法律法規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在市區噪聲敏感建築物集中區域使用高音喇叭。在城市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以及使用音響設備可能產生可能幹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必須遵守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

第四十八條違反本法第十四條規定,建設項目中需要建設的環境噪聲汙染防治設施沒有建成或者沒有達到國家規定的要求,擅自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由縣級以上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對單位和個人處以罰款;造成嚴重環境汙染或者生態破壞的,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或者經有審批權的人民政府批準後責令關閉。

第六十壹條受到環境噪聲汙染危害的單位和個人,有權要求加害人消除危害;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賠償損失。賠償責任和賠償金額的糾紛,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環境噪聲汙染防治監督管理部門、機構調解處理;調解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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