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包括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當事人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行為表示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支付違約金,賠償違約造成的損失,沒收定金或雙倍返還定金,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解決違約的方式。
合同的法律後果:
1.合同生效的條件: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或者雙方另有約定外,合同自雙方達成協議時生效;
2.違約責任: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符合合同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3.合同的解除:合同壹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遲延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可以解除合同;
4.合同變更程序:當事人可以協商變更合同內容;
5.合同權利的轉讓:合同當事人可以將合同中的權利轉讓給第三人,但法律或合同性質禁止轉讓的除外。
綜上,不履行合同不違法,但屬於違約,違約責任包括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當事人壹方明確表示或者行為不履行合同義務時,對方有權要求其在履行期限屆滿前承擔違約責任,包括要求其繼續履行合同、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577條
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符合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