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合同法。自2020年6月65438+10月1日起,我國正式實施民法典。《民法典》第1260條規定,自2021 1 1起正式實施。同時,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通則同時廢止。因此,合同法被廢除了。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壹十條* *合同生效後,當事人對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他們可以補充協議;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的有關規定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壹十壹條* * *當事人對有關合同的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前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壹)履行地不明確的,在收款壹方所在地支付;交付不動產的,應當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應當在履行義務的壹方所在地履行。(2)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