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合同當事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以及訂立合同的能力。
(2)合同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四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壹百五十八條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但根據性質不能附條件的除外。附生效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在條件滿足時無效。
第壹百六十條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期限,但根據性質不得附期限。有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滿時生效。有終止期間的民事法律行為,終止期間屆滿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