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合同和協議是兩個有相同點也有不同點的概念,不能只從名稱上區分,要根據實質內容來確定。合同和協議是同壹個概念,協議是約定俗成的稱呼。協議是合同的同義詞,但合同這個詞經常用在法律規範中。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合同是具有特定內容的協議,具有上述特征的協議就是合同。合同的特點是清楚、詳細和具體,而協議的特點是簡單、概括和原則。實際上,合同可以以不同的名稱出現。名字不重要,重要的是內容。根據其本質,如果協議內容明確,涉及違約責任,即使其名稱為協議,也是合同;如果合同內容模糊,不涉及違約責任,即使其名稱寫成合同,也不能稱為合同,只能稱為協議。實際上,合同是具有特定內容的協議,用來規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條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關於婚姻、收養和監護等身份關系的協議應受關於這種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管轄;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適用本部分的規定。
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