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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稅前和稅後合同的區別

法律解析:稅前工資,也叫應付工資,是妳當月能拿到的月薪,包括工資、飯貼、車貼、房貼、獎金等等。有些單位獎金是單獨計算的,所以稅前工資包括工資、米貼、車貼、房貼、各種固定補貼、津貼等等。

稅後,是指妳稅前工資扣除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中的個人繳費和住房公積金中的個人繳費後,實際得到的錢。其中,對於剛畢業的大學生來說,個人所得稅只占很小壹部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免征個人所得稅:

(壹)科學、教育、技術、文化、衛生、體育、環保等方面的獎金。省級人民政府、國務院部委、中國人民解放軍軍以上單位、外國組織和國際組織授予的;

(二)國家發行的國債和金融債券的利息;

(三)按照國家統壹規定發放的補貼、津貼;

(四)福利費、撫恤金和救濟費;

(五)保險賠償。

(六)復員軍人、復員費、撫恤金;

(七)按照國家統壹規定發給幹部職工的安置費、退職費、基本養老金或退休費、退職費、退休生活補助費;

(八)依照有關法律應當免稅的駐華使館、領館的外交代表、領事官員和其他人員的所得;

(九)中國政府簽訂的國際公約、協定規定免稅的所得;

(十)國務院規定的其他免稅收入。

前款第十項免稅規定由國務院報NPC常務委員會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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