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體沒有資格簽約;
2.意思不真實的合同;
3.簽訂非法合同。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4.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等手段訂立的違反公序良俗的合同,即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5.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利益的合同;
7、免責條款無效。
簽訂勞動合同的作用是:
1,勞動合同是建立勞動關系的基本形式。國家法律法規只能對性問題做出規定,而不能對雙方的具體權利義務做出規定,這就需要簽訂勞動合同,明確權利義務;
2.勞動合同是促進勞動力資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單位可以根據自身業務深度或工作需要確定用工條件和方式,簽訂不同類型、不同期限的勞動合同,充分發揮勞動者的專長,合理使用勞動力;
3、勞動合同有利於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勞動合同明確規定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權利和義務,對合同雙方既是保障又是約束,有助於提高雙方履行合同的自覺性,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利、嚴格履行義務。因為勞動合同的訂立和履行有利於避免或減少勞動爭議的發生,穩定勞動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