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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合同的法律規定有哪些?

法律分析:無效合同的情況有:①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簽訂的合同;(2)存在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合法權益的;(三)違反公序良俗的;(四)違反強制性規定的;⑤合同當事人以虛假的方式表達履行已簽訂合同的意思,即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通常稱為陰陽合同)。

無效合同的法律後果主要包括三個方面:①行為人意圖的合同效力不能發生,因此不需要履行。如果已經執行,將停止執行。②返還財產。如果不能退回,就折價賠償。③賠償損失。註: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有效部分。

法律依據:

民法

第壹百四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壹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壹百四十六條行為人和相對人出於虛假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壹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認定無效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無法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賠償。有過錯的壹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承擔各自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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