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人生第二人生”就是“司考”。從2002年開始,原有的律師資格考試制度進行了大幅度改革,確定為全國統壹的司法。
考試制度,將律師資格考試、法官資格考試、檢察官資格考試合二為壹,於2002年3月3日,31舉行了第壹次國家司法考試。
《三生石三》是壹場“法律考試”。2015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完善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規定建立健全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將現行司法考試制度調整為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2017年司法考試也叫國家司法考試,但從2018年起更名為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這次改革不僅確定了法律職業者的基本範圍和新的資格條件,也改變了考試的內容和難度。《意見》中這壹規定的目的是確保所有法律職業人員通過法律職業考試,具備法律職業水平和能力,從而逐步減少和消除法律職業人員不具備基本法律素養和基本法律知識的現象,提高法律職業人員的整體素質,實現國家政法隊伍的專業化、職業化和精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