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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通常多久失去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民法典》規定,合同約定的期限或者條件達到後,合同終止,失去法律效力。如果合同無效,該合同自始至終沒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五十五條無效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第壹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被認定無效後,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返還;無法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賠償。有過錯的壹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承擔各自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壹百六十條民事法律行為可以附期限,但根據性質不得附期限。有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自期限屆滿時生效。有終止期間的民事法律行為,終止期間屆滿無效。

第五百五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債權債務終止:

(a)該債項已經履行。

(2)債務相互抵消;

(三)債務人依法提存標的物。

(四)債權人免除債務;

(五)債權債務歸壹人所有;

(六)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終止的,合同的權利和義務隨之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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