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合同有效成立的條件是什麽?

合同有效成立的條件是什麽?

合同有效成立的條件是:

1.雙方應當具有實施法律行為的資格和能力。

2、當事人應當在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協議。

3.合同的標準和內容必須合法。

4.合同雙方必須互相支付費用。

5.合同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形式。

需要註意的是,合同要麽有效,要麽無效。合同依法訂立的,壹般自合同成立時有效;但如果合同以審批等手續為生效要件,則只有在審批等手續完成後,合同才有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的,從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效力的,不影響合同中批準等義務條款的履行和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報批手續的壹方不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承擔違反義務的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43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465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 上一篇:合川旅遊景點大全合川旅遊景點
  • 下一篇:河南省產假期間工資怎麽發?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