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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有效成立和生效的條件是什麽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合同有效成立的條件如下:

1,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4.合同的標的物必須是確定的和可能的。

根據中國民法典的規定,合同生效的條件如下:

1.承包主體有兩個以上當事人的;

2.雙方必須“依法”訂立合同;

3.雙方必須就合同的主要條款達成壹致。即合同必須經雙方協商壹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訂立合同。

書面形式是指合同、信件、電報、電傳、傳真以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可以通過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有形地表達內容的數據電文。,並且可以隨時檢索,都被視為書面形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70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以下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物;

(3)數量;

(4)質量;

(五)價格或者報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種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壹條當事人可以采用要約、承諾或者其他方式訂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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