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合同有效期多少年?
1、合同的效力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合同的效力壹般由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並在合同中載明,有的合同規定了最長期限,因此應當依法確定期限。合同的有效期限不是法律規定的,壹般是當事人自己約定的。沒有約定的,可以達成補充協議。違約賠償的方式如下:
(1)實際履行,壹方違約,另壹方可以要求其履行;
(2)采取補救措施;
(三)賠償損失;
(4)支付違約金,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沒有約定的,不承擔違約金責任;
(5)定金罰則。同時約定定金和違約金的,當事人可以選擇適用其中之壹。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70條
合同的內容應當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以下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物;
(3)數量;
(4)質量;
(五)價格或者報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二、什麽是有效合同?
有效合同是指符合下列條件的合同:
1,合同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
2.合同當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合同內容合法,不違反法律、法規和強制性規定,不損害公眾利益和第三人利益;
4.這份合同是雙方自願簽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