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合同中格式條款的法律效力

合同中格式條款的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格式合同的效力是指,格式合同的訂立符合法律規定,沒有無效理由,並且提供格式合同的壹方遵循公平原則,確定了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合理提請對方註意相關重要條款的,該格式合同有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六條格式條款是當事人為了重復使用而預先擬定的,訂立合同時雙方沒有協商。采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條款的壹方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並采取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等合理措施提醒對方註意與自己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並根據對方的要求對條款進行說明。提供格式條款的壹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說明義務,致使對方未註意或者未理解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條款的,對方可以主張該條款不成為合同的內容。第四百九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格式條款無效: (壹)依照本法第壹部分第六章第三節和第五百零六條的規定無效;(二)提供格式條款的壹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或者限制對方主要權利的;(3)提供格式條款的壹方排除對方的主要權利。

  • 上一篇:很多同學辦理qq兼職違法嗎?
  • 下一篇:菏澤學院有哪些專業?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