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雙方都願意,與已婚女性發生性關系不算違規,屬於道德問題,會受到道德層面的譴責。
2.如果已婚女性的丈夫是軍人,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3.如果女性違背自己的意願發生性行為,就構成強奸罪。
4.如果以夫妻關系與有夫之婦同居,可能構成重婚罪。
重婚是指配偶與他人結婚的違法行為,即壹個人同時存在兩種以上婚姻關系。根據壹夫壹妻制原則的要求,夫妻壹方只有在婚姻關系終止,即配偶死亡或依法離婚後才能結婚,否則構成重婚。重婚是婚姻的禁止條件,是婚姻無效的原因。
重婚的類型主要包括:
1,有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登記結婚,重婚。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未與他人登記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而重婚的。
3.未與配偶及他人登記結婚,但先後或同時與他們以夫妻關系同居。a未經登記與原配偶以夫妻關系生活,後與他人再婚。本人無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但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系同居並再婚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58條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259條
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職權強奸軍人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