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關於調整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交通運行管理等專業科目代碼和名稱的通知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名單的通知》(2021)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基本規範》(2021)(教務處廳[2021]2號)的要求,結合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1.從2024年起,我省現參加自考的交通運營管理、會計、工商企業管理、視覺傳達設計與制作、傳播與策劃、學前教育、初等教育、法律事務、行政管理等9個專業全部使用教育部辦公廳發布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目錄(2021)》中的專業代碼和專業名稱。
二、交通運營管理等九個專業調劑控制關系詳見《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調劑控制表》(見附件)。
自2024年起,上述專業的報名、畢業審核、畢業證發放和註冊均使用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2021名單中的專業代碼和名稱,停止使用目前公開考試的專業代碼和名稱。
3.上述專業的專業考試計劃調整將另行通知。
請各有關單位做好宣傳解釋工作,通過各種方式及時準確告知考生,切實維護考生合法權益,確保本次調整順利實施。
附: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調整對照表
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調整對照表
註:表中專業代碼後國控專業加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