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當地疫情防控管理嚴格,要求當地村民待在家裏不準外出,但是有壹個農民本來是搞養殖業的,家裏有40多頭牛要餵,就偷偷跑出去餵牛。但該村民6歲時被誌願者發現,於是被派出所傳喚。雖然最終派出所並沒有處罰這位村民,只是要求當地村幹部帶回去,還協調村委會幫助這位農民養牛,但這件事還是引起了很多人的思考。
因為在嚴峻的疫情形勢下,農民的生存和生產確實需要好好商量。春天是春耕的關鍵,農活壹刻也不能等。如果錯過了,只能等下壹年,中間的經濟損失非常巨大,相關部門承受不了。雖然疫情防控不能放松,農民生產和春耕不能耽誤,但當地政府根本沒有考慮農民的生計。
如果農民平時在地裏幹活,兩者之間的距離很遠,幾十米甚至上百米,那麽當地完全可以考慮讓農民在地裏幹活。而且派出所雖然傳喚了那個農民,看起來也是為了那個農民好,但是派出所就不怕那個農民是陽性,被傳染嗎?所以這裏的執法情節也省略了。也希望相關部門在防控疫情時不要壹刀切,執法也需要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