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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住”的育兒假該如何從紙面走向現實?

雖然育兒假聽起來很吸引人,激起了很多年輕人想要懷孕的欲望,但是實現育兒假是非常困難的。因為許多公司不承認這個假期,如果馬寶請育兒假,她很可能會被公司解雇。我國有相關規定,夫妻雙方在子女年滿三周歲前,每年可以休5至15天左右的育嬰假,但這個假期落實起來也很困難。

首先,關於育兒假。育兒假是很多父母非常期待的假期,因為在這個假期裏,他們可以陪伴孩子。但是現在全國各地都沒有開始實行這個假期,很多家長覺得只是紙上談兵,沒有實際分配。國家已經有相關規定,但是有些公司並沒有遵守,也就是說並沒有在每家公司都執行。

二、如何從紙面走向現實?首先,有必要設立壹個相關的法律條文。如果父母雙方都休育兒假,公司不同意或者扣工資,那麽員工有權起訴公司。國家要多次強調育兒假的重要性,也要適當給公司壹些權益。比如公司可以給員工育兒假,那麽國家會給公司壹些福利,也會讓公司更積極。

第三,總結。其實大部分公司都不喜歡國家的規定,因為有產假和育兒假,女性可以休的假期那麽多,壹年到頭也沒幾天上班。這對公司肯定會有壹定的影響,所以我們國家應該把這些問題都解決掉,讓公司更好的配合國家的工作,公司不能再拒絕開放這些假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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