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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級主任科員的職責和晉升條件是什麽?

法律分析

壹級主任科員是我國公務員職位的壹種,屬於綜合管理類的非領導職位序列。主任科員是科長,屬於非領導職務,所以其職責比科長、鄉長、鎮長等領導職務略低。崗位工資是有差別的,實際職位比主任科員略高。不同省份對就業相關行業和內資的規定不同。壹般同壹年領導崗位和非領導崗位的工資差在30-100元不等。

首席文員的工作職責

1,協助總監做好辦公室行政工作。2.負責接待和協助處理校內外來信來訪。

3.協助對外聯絡和交流。

4、負責機要、打字和印刷工作。

5.負責辦公室、固定資產和辦公用品的采購和發放。

6.協助上級交辦的中心工作。

7、協助分管醫療衛生工作,協管醫療中心。

8.負責完成校史階段性工作。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公務員的晉升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九條分為:壹級巡視員、二級巡視員、壹級調研員、二級調研員、三級調研員、四級調研員、壹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三級主任科員、四級主任科員、壹級科員、二級科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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