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法》第十條規定,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和其他形式訂立合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2.《旅遊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包價旅遊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3.《旅行社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旅行社為旅遊者提供服務,應當與旅遊者簽訂旅遊合同。
上述規定包括對旅遊合同形式的法律規定,但上述法律規定只是法律規定,只是行政部門對旅行社業務規範的要求,是旅行社服務的外在要求。
從法律關系來看,與合同法相比,《旅遊法》和《旅行社條例》是特別法,旅行社應當遵循特別法的規定。因此,雖然合同法規定了口頭合同的形式,但旅行社在經營中必須遵守旅遊合同形式的特殊規定,即旅遊合同必須采用書面形式。
可見,國家法律規定格式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簽訂,這樣才能更好地維護對方的合法權益。當出現壹定的糾紛時,合同可以成為有利的證據,大家需要多了解壹些。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小貼士:
民法典自2021 1起施行,婚姻法、繼承法、民法通則、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通則同時廢止。如果妳涉及民法規定的合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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