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發生在河南南陽的壹個居民區。壹位八旬老人在小區散步時,被小區主人餵養的壹只大型犬咬傷。後來老人的女兒找到物業,看了視頻。視頻顯示,狗主人就在附近,但後來聯系狗主人時,狗主人和王女士(被咬老人的女兒)玩起了捉迷藏。第壹,她說她的狗不咬人,所以她接受法律責任,監控錄像不能。
即使警察出面,狗主人壹家也很不配合,耍流氓到底。後來記者小麗多次聯系狗主人,狗主人壹度表示要以誹謗罪起訴王女士。後來記者了解到,狗主人不是他以前的姓?李?,但姓王,工作單位是安陽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在多次與狗主人溝通未果後,王女士在記者的陪同下,覺得還是去狗主人的單位實名舉報吧。結果她遇到幾個拿著警棍的男人,到了狗主人的單位。單位表示不接受記者采訪,但拿出了養狗證。在之前的交涉中,大型犬沒有養犬證,而她早前咨詢城管執法局執法中隊負責人時,該負責人表示大型犬不會辦理養犬證。
整件事可以說揭示了壹個?特別事務?標誌,在整個調整過程中,給人壹種無話可說的感覺,會直接讓多次解決此類糾紛的記者落淚,覺得自己幫不了王女士,覺得很愧疚。
之後此事受到極大關註,狗主人被迫和解,但此事影響非常大,已經得到當地紀委的重視,接下來會對此事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