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這是怎麽發生的?
據知情人介紹,本案雙方此前並不認識。事發時,嫌疑人趙先生持水果刀沖向正在街上玩耍的三名小學生。
他抓住兩個學生後,用水果刀砍他們。另壹個孩子因為跑得及時,受了點輕傷。
後來那個見義勇為的男子上前訓斥嫌疑人,對方停下來跑了。警方接到群眾舉報後立即趕往事發路段。但被襲擊的三個孩子已經倒在血泊中,警方趕緊安排醫護人員對其進行救治。場面壹度非常混亂。
三個孩子的父母過來的時候也很難過。他們發現其中兩人已無生命體征,只有壹名兒童幸存,但身上也有多處被水果刀劃傷的痕跡。
第二,嫌疑人是否已被抓捕歸案?
因為這個案件的影響非常惡劣,警方加強了調查。本案三小時內,嫌疑人被抓獲歸案。
然而,嫌疑人的父親告訴警方,他的兒子患有非常嚴重的精神疾病。民警立即給該男子做了相應的檢查,發現其腦電圖異常,確實患有嚴重的精神疾病。
第三,嫌疑人會受到法律的懲罰嗎?
兇手是否會受到法律的懲罰,取決於他在殺人時是否處於精神疾病的發作期。
如果他在精神病發作期間犯了殺人罪,那麽他很可能不會被檢察院起訴;如果殺人過程中他精神正常,檢察院很可能會以故意殺人罪起訴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