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記者從平頂山市招生辦獲悉,7月8日上午考試時,壹名女學生因部分題目不會做,心理壓力過大,毫無征兆地從考場座位上站了起來。前提下,她將右側和後方考生答題卡撿起,導致兩名考生答題卡被撕毀。
據平頂山市招生辦壹位負責人介紹,由於該學生主動撕他人卷子,其行為已經屬於作弊範疇。據了解,該考生當天下午沒有參加考試,被視為自願放棄今年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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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招生辦回應事件:
7月8日17時,河南省普通招生辦公室高考管理科壹名工作人員回應記者稱“已按規定處理”,“已按程序上報處理”。根據相關規定,撕毀答題卡的考生壹般成績將被取消。官方對這壹事件的反應是形成壹個計劃。?
論文發現,教育部發布並於2065438年4月1日實施的《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規定,考生在考試過程中“故意銷毀試卷、答題卡或者考試資料”的,應當認定為考試作弊。“他報名參加考試的所有階段和科目成績無效;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各科成績無效。”
閩南網-河南平頂山壹中考生在考場撕兩張答題卡,省招生辦回應。
瀟湘晨報-平頂山招生辦回應“考生撕別人答題卡”:有些題不會做,心態失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