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河南省離婚手續

河南省離婚手續

法律主觀性:

離婚手續應在婚姻登記處或法院辦理。1.雙方同意離婚的,親自到壹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2.離婚訴訟,壹方應向另壹方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民法典》第1076條規定,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第壹千零七十九條第壹款規定,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法律客觀性:

《婚姻登記條例》第十條內地居民自願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 * *到壹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壹條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其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下列民事訴訟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原告住所地與其經常居住地不壹致的,由原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壹)對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居住的人提起的有關身份關系的訴訟;(二)對下落不明或者被宣告失蹤的人提起的身份關系訴訟;(三)對被采取強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訴訟;(4)對被監禁者的訴訟。

  • 上一篇:夫妻離婚如何辦理法律手續?
  • 下一篇:安徽法官培訓學院在哪裏?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